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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5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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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楹联的创作离不开修辞。从语言学角度来说,为提高语言表达效果,人们在上千年的对偶修饰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纷繁复杂的形式变化,由此而形成了数量可观的具有特定结构、特定方法、特定功能,并为社会所公认,符合一定类聚系统要求的言语模式,即传统修辞属对格式。

《联律通则》所列举上述十二种传统修辞对格仅是其中主要的、常用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灵活多变、多趣多姿的修辞手段和方法,如语音修辞中的同音、异音、押韵,文字修辞中的析字、镶字、同旁、顶针,词语修辞中的回文、用典、成语,以及语法修辞中的设问、对比、比拟,等等。所有这些,始终都是修辞意义上的对偶辞格。其中,有些是符合现代汉语语法学上“词性与结构相对”规则,但也有许多并不能用简单的“词性与结构相对”来概括。正因为如此,《联律通则》从楹联修辞学的角度,对传统修辞对格在对联文体中的应用作出了“从宽”的明确规定,即在运用传统修辞对格时,若出现与现代汉语语法学角度的“基本规则”不相吻合的情况时,那就认可传统辞格,放宽“基本规则”,从而对传统的对联创作手法进行了全方位的继承。这就是制定《联律通则》所坚持的“开承性”原则。

所谓“从宽”是与现代汉语语法学角度的“基本规则”相对而言的。“从宽”并非“出格”。事实上,通过对上述一些传统修辞属对格式的解析,我们可以感悟到“从宽”之难度更大、要求更严,当属更为高级、繁杂的层次,诚如现代学者钱钟书在《谈艺录》中所说的“愈能使不类为类,愈见诗人心手之妙。”按“基本规则”撰联,“从法而入”,在形式上固然工稳,但过于拘谨、呆板,往往束缚作者思想感情的充分表达。而善于“从法而出”,纯熟地运用传统修辞属对格式及其修辞技巧,并拥有丰富的语藏,得心应手地掌握属文缀偶的词法、句法、对仗种类,乃至节律的调控,便可以进入汇古通今的境界。这才是楹联创作的最高境界,即化境。

综合上述,楹联的创作实践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首先,初学遵守基本规则,所有对联知识从打基础开始,学会对对子,称为“常境”;其次,知晓古今,能独立创作出对仗工整、声辨律清的佳联,称为“妙境”;第三,则为“化境”。这是个“先从法入,后从法出”的过程。这也是制定《联律通则》所坚持的“层次性”原则。

第二章解读(二)

(一)传统修辞对格

(见联律通则解读二)

(二)用字的声调平仄

根据“基本规则”,对联词语的节奏点位置要做到“平仄对立”,这就势必涉及具体用字的平仄判定问题。由于汉字读音随时代而变化的缘故,宋代以后形成的“平水韵”与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读音之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为突出的就是现代汉语普通话已经全部取消了平水韵中的入声分类,而将其分别派入了其它三声之中。对此,《联律通则》明确规定“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实行“双轨制”,即划分平仄既可以遵循古代“平水韵”,以平声为平,上声、去声、入声为仄;也可以按照现代汉语普通话的正规读音,以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但是,在同一副对联中两者不可以混用。无疑,这是普及与传承、提高的需要,也是制定《联律通则》所坚持的“时代性”原则。

(三)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可视之为嵌入联句中的、与节奏声律无关的因素,不与前后相连的词语一起计节奏。

1.领字

领字,源于古赓歌,是词曲特有的一种句法,对联用之。一般情况下,它处于句首位置,起引领下句(一句或数句)的作用,或在句意转折、过渡之处,起串合、联结各句的作用。领字在对联中的应用,常见一字领、二字领、三字领,亦称一字豆、二字豆、三字豆,当然也有四字领,乃至五字领、七字领等。对联中领字常由动词、副词、连词或短语充当,平仄皆有,虽然上下联之间以平仄相对为佳,但也可不计平仄。王力先生《诗词格律》中说:“一字豆是词的特点之一。懂得一字豆,才不至于误解词句的平仄。有些五字句,实际上是上一下四”,于联也当如此。

例如,民国张一麐题江苏苏州冷香阁联:

高阁此登临,试领略太湖帆影,古寺钟声,有如蓟子还乡,触手铜仙总凄异;

大吴仍巨丽,最惆怅恨别禽心,感时花泪,安得生公说法,点头顽石亦慈悲。

上联登临赏景,忧思寓于帆影、钟声之中;下联敞怀寄慨,洒落感时之泪,寄托恨别之情。联语化用古人名诗之句,如唐张继《枫桥夜泊》之诗句:“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唐杜甫《春望》之诗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清新而不落俗套,洒脱而见雅致。“试领略”、“最惆怅”,则是三字领。

2.衬字

衬字,是元曲中特有的句法特点,即曲牌所规定的格式之外另加的字。它的作用是补充正字语意的缺漏,使之内容更加完整、充实,语言更加周密、丰富或生动,或者使字句与音乐旋律更加贴合。衬字一般用于句首或句中,不占用乐曲的节拍、音调。衬字在对联中偶有运用,因为衬字多无实际意义,故平仄要求可以不拘;与其对应的字,可用衬字,也可不用衬字。

例如,题明魏忠贤生祠联:

至圣至神,中乾坤而立极;

允文允武,并日月以常新。

联语中,“允”是衬字,不需解释其义,只用来补足二字而成音步。

3.介词

介词,是一种用来表示词与词、词与句之间关系的词,如“在”、“和”、“跟”、“从”、“除了”、“为了”、“关于”,等等。介词在句中不能单独作句子成分。介词后面一般有名词、代词作它的宾语,介词依附在实词或短语前面,共同构成“介词短语”,用于标明跟动作、性状有关的时间、处所、方式、原因、目的、施事、受事、对象等。因为介词本身并无实际意义,在介宾结构中只充当修饰成份,故可以放宽词性及平仄方面的要求。

例如,清秦大士题浙江杭州岳飞鄂王墓联:

人从宋后羞名桧;

我到坟前愧姓秦。

此联构思新巧,立意深刻,既切合身份,又不失尊严。尤为可贵的是作者毫不忌讳,直抒“愧姓秦”之感慨,既有自惭之情,又有自解之意。上联“从”系介词,而下联以动词“到”与之相对,从宽之。

4.连词

连词,是用来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或句子与句子,以表示并列、承接、转折、因果、选择、假设、比较、让步等某种逻辑关系的虚词。常用的连词,包括并列连词“和”、“跟”、“与”、“况且”、“乃至”等;承接连词“则”、“乃”、“而”、“如”、“于是”等;转折连词“却”、“但是”、“然而”、“只是”、“不过”等;因果连词“原来”、“因为”、“以致”等;选择连词“或”、“非……即”、“不是……就是”等;假设连词“若”、“如果”、“要是”等;比较连词“像”、“好比”、“如同”、“与其……不如”等;让步连词“虽然”、“尽管”、“纵然”、“即使”等。连词是比副词、介词更虚的一个词类,在联语中只有语法上的功能,没有任何修饰作用,故连词的词性与平仄要求可以放宽。

例如,咏竹联:

未出土时先有节;

纵凌云处也虚心。

联语化自宋徐庭筠《咏竹》诗之颔联:“未出土时先有节,便凌云去也无心”,表达了竹节节高升、积极向上之精神风貌,但又不失虚心豁达、刚正不阿之美德。上联“未”、“先”为副词,下联“纵”为连词、“也”为副词,配合用之而成对。

5.助词

助词,是指附着在词、短语、句子的前面或后面,表示结构关系或某些附加意义的虚词。助词有结构助词,如“的”、“地”、“得”、“所”等;时态助词,如“了”、“着”、“过”等;语气助词,如“吗”、“呢”、“吧”、“啊”等。除在句尾这样的关键位置之外,联语中的助词词性与平仄要求允许从宽,即在词性与平仄上能调适自然好;难调适时,从宽不论,以保内容为要义。

例如,湖南衡山南天门酒楼联:

来吧,来吧,都道是此间乐;

轻点,轻点,莫惊了天上人。

联语遣词俗语化,且历史典故化而用之。上联化自三国蜀后主刘禅“此间乐,不思蜀也”之句。下联化自唐李白《夜宿山寺》“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之诗句,将服务令人满意、所处位置高峻等意思,非常委婉含蓄地以口语表达出来,高明之至。上联“来”动词、“吧”语气助词;下联“轻”形容词、“点”动态助词,互为相对。

6.叹词

叹词,是指表示感叹、呼唤、应答的一类词,常用的有“哈哈”、“唉呀”、“啊”、“哼”、“呸”、“哎哟”、“咳”、“哦”、“嗯”,等等。叹词具有独立性,它不跟其它词组合,也不充当句子成分,能独立成句。对联中的叹词一般可以不计平仄相对之要求。

例如,浙江杭州岳飞庙铸有秦桧夫妇铁像跪于岳飞墓前,有人摹拟秦桧与其妻王氏互相埋怨的语气撰一联:

咳!仆本丧心,有贤妻何若至此;

啐!妾虽长舌,非老贼不到如今。

上联摹秦桧,下联摹王氏,一怨一驳,其语调口吻刻画入微,活灵活现,令人捧腹。联语第一字为叹词,可不论平仄。

7.拟声词

拟声词,是指摹拟自然界声音的一类词汇,如“乒乓”、“扑哧”、“扑通”、“喀嚓”、“滴答”、“丁东”、“叮当”,等等。对联中运用拟声词,给人以身临其境、如闻其声之感觉,在平仄要求上可以适当从宽。

例如,杭州西湖九溪十八涧:

曲曲环环路;

叮叮咚咚泉。

“叮叮咚咚”为拟声词,均为平声,可以从宽。

8.数量词

数量词,系数词和量词连用时的合称。数词,是指表示数量或顺序的词;量词,是指表示人、事物或动作的数量单位的词。数量词的相对,能做到平仄相对并按音步交替固然好,但在平水韵中,绝大多数的数词和数位词是仄声,所以,习惯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允许不拘平仄,只计最后一字的平仄就行。例如,“近约十二万年后”、“南朝四百八十寺”、“一百八十记早晚钟声”等,这样的联句、用法很多,可以说是俯拾即是,《联律通则》作此规定,求实求是,不在既有术语概念上自缚。

例如,清薛时雨题江苏南京清凉寺联:

四百八十寺,过眼成墟,幸岚影江光,犹有天然好图画;

三万六千场,回头是梦,问善男信女,可知此地最清凉。

上联借用唐杜牧《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之的诗句,称多少寺庙已成废墟,惟有山光水色依旧,犹如天然绘就的美妙图画。下联指即使人活百年,天天做佛事,到头来如梦一场,何如寄情于山水,享受美好的风光呢?这是对自然胜景可陶冶情操的赞美和向往。“四百八十寺”与“三万六千场”,数量词相对,其平仄从宽之。

(四)避忌问题

1.合掌

合掌,是指上下联对仗中意义相似或相同的现象。这是撰写楹联的一大忌。对偶修辞的本意是通过上下联句对举,而拓展语言的表现力及内涵容量,但合掌的联句却字多意寡,上下联对应位置中语意重复,既非相互对立,又非互为补充,造成了词语的浪费,且徒增累赘,故应避忌之。尤其是“基本规则”中要求词性对品,一些楹联爱好者错把“合掌”当工对,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如“千忧集日夜,万感盈朝昏”、“日月如梭逝,光阴似箭飞”之类的联句,几乎都用同义、近义词相对,合掌。

记得,唐郎士元《送别钱起》诗中有“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之句,“不可听”与“岂堪闻”,乃是犯了“合掌”毛病的败笔。

需要指出的是,一副楹联是不是“合掌”,主要看上下联意思是不是重复、雷同,而不能只看一词一语是不是同义或近义。例如,悼烈士联“烈士丰功垂万代;英雄伟绩著千秋。”联中“万代”与“千秋”是两个近义词相对,均是泛指时间久远,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因而“合掌”。但是,在题三苏祠联“诸葛相祠垂万代;三苏文苑溯千秋”中,同样的词语就不算“合掌”。为什么?上联“万代”,泛指长久、永久,颂扬武侯祠的盛名伴随着诸葛亮的高风亮节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而下联的“千秋”,则是实指,词义与“万代”有实质区别,指北宋苏洵和苏轼、苏辙父子的生平、著述让我们追溯到一千年前的宋代。联文中一“垂”一“溯”,为反向推演,“万代”与“千秋”一虚一实,不仅不“合掌”,反而贴切中肯,对仗工稳。所以,在楹联创作、赏析、评审中一定要把握好判断“合掌”的尺度。

2.不规则重字

不规则重字,是指一副对联中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的不规则字。在联文中运用重字修辞技巧时,必须做到上下联中与重字相对应的必须是另外一个重字,即规则重字。规则重字不仅确保了上下联之间完美的对称性,而且增加了联语的难度和趣味性。但是,不规则重字却破坏了上下联之间的对称法则,属于对联文体中严重的形式缺陷。作为一般的应酬之作,由于作者一时疏忽而造成了不规则重字,也不必进行深究,古人传世名联中也偶有不规则重字出现;但在征联参赛或为正式场合撰写楹联时,务必细致检查,避免不规则重字的出现。

3.律诗句式中,仄收句尾三仄;平收句尾三平

尾三仄,是指七言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中,第五字应平而仄;五言律句“平平平仄仄”中,第三字应平而仄,造成收尾三字均为仄声的情况。三仄尾在古人律诗中偶有所见,应该尽量避免出现,但在确实无法避开的情况下,也可入联。需要注意的是,“尾三仄”只是指五七言律诗句式而言,非五七言句,或一四句式的五言、三四句式的七言,则不必拘求。

尾三平,是指七言律句“平平仄仄仄平平”中,第五字应仄而平;五言律句“仄仄仄平平”中,第三字应仄而平,造成收尾三字均为平声的情况。三平尾在古人律诗中极为罕见,应该是律诗创作的大忌,五七言律句式对联基本上沿用诗律,故也以三平尾为大忌。

第三章及附则解读

《联律通则》第三章,即词性对从宽范围部分。纵观《联律通则》,第一章主要从现代汉语语法学的角度规定了对联的“基本规则”,第二章更深入一步,从修辞学的本源上确立了对偶辞格在对联形式要求上的中心地位,规定在与对偶辞格发生矛盾时,语法学所归纳的“基本规则”必须放宽,但语法学是一门精细的学问,只用模糊的“放宽”二字很可能会造成“基本规则”的混乱,如何把握“放宽”的尺度便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于是《联律通则》第三章便从语法学角度更为详细、具体地阐述了“词性对从宽范围”。与此同时,谐巧类对句往往会因为追求技巧而降低词性对偶以及平仄声律等形式上的要求,《联律通则》也对此作出从宽的规定。

附录:联律通则(修订稿)

中国楹联学会

引言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

为弘扬国粹,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了《联律通则(试行)》。

在一年多的实践基础上,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制定了《联律通则》(修订稿)。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颁发。

第一章基本规则

第一条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三条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

第四条节律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以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五条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形对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第二章传统对格

第七条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

第八条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九条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

第十条避忌问题。(1)忌合掌。(2)忌不规则重字。(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第三章词性对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4)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词介词、连词介词与助词、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

(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十二条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本通则自年10月1日起施行。年6月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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