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7/9 23:13:00
根据缅甸《刑法》第-A条款之规定,对参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10名教育工作者和10名护士进行起诉年5月21日5月21日晚间,从缅甸妙瓦底电视台发布的声明中获悉,根据缅甸《刑法》第-A条款之规定,对参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10名教育工作者和10名护士进行起诉。从新闻发布的声明中得知,上述的教育工作者和护士被依法起诉的罪状如下:①鼓动他人参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②本人参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③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提供支持;④为非法组织“缅甸议会代表委员会”提供支持。被起诉的10位教育工作者分别包括:朗龙区?朗龙高级中学的中级教师2名,三尊佛区?高级中学的中级教师1名,保市?高级中学?北库尼彬分校的中级教师1名,东跨区中学?南卡勒分校的中级教师1名,丹朴色耶市?木龙体校的中级教师1名,妙瓦底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中级教师1名,布崂市中学分校的中级教师1名,实皆市第一小学的初级教师1名,敏芊市敏芊大学的会计1名。此外,包括高级护士的10名护士分别为:医院的高级护士1名,医院的高级护士1名和(普通)护士1名,医院的高级护士2名,医院的高级护士1名,医院的普通护士1名,医院的普通护士1名,医院的普通护士1名,医院的普通护士1名,这些人都将依据《刑法》-A条款被起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