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门诊重症慢性病
申报评审工作年10月1日开始进行
年我市29类慢性病可参与门诊报销
欢迎我市慢性病患者选择
医院
作为定点医保报销单位
表格领取地点:
医院东院区一楼药房或门诊收款处
申请病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异体器官移植
3、造血干细胞移植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伴严重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
7、抑郁症(中、重度)
8、精神分裂症
9、肝硬化(失代偿期)
10、强直性脊柱炎
11、帕金森氏病
12、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13、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14、Ⅱ级及以上高血压
15、慢性阻塞性肺病
1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慢性丙型肝炎
19、慢性心功能不全
20、肺间质纤维化
21、慢性肾功能不全
22、慢性活动性肝炎
23、系统性硬皮病
24、股骨头坏死
25、分裂情感障碍
26、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7、双相(情感)障碍
28、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29、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其中:年度开始享受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截至年12月31日待遇期满三年的,以下病种不需再次申报: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申报对象:
1参加年巩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
已享受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需申报增加其他病种的参保职工。
3
年度开始享有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且-年度未再次申报并鉴定通过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年10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如果不申请增加其他病种,暂不参加此次申报,申报事宜另行安排)。
申报地点:
参保职工选择申报的医疗机构即为其慢性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
11、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可到医院一楼大厅药房申报登记;
2
2、其他病种可到医院一楼大厅药房申报登记。
申报时所需材料:
医院两年内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需加盖红色骑缝章。
1申请资料:年至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医院复印专用章),包括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或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复印成A4纸大小);②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③相关的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
2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3
申请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4
申请系统性硬皮病、股骨头坏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
申报流程:
1到医院一楼大厅药房或门诊收费处领取申请表;
2
复印病历,开具诊断证明;
3
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诊断证明递交至医院医保科;
4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通知部分申请人员参加体检;
5
医院电话通知评审结果,本人可到医院医保科查询。
医保科:-
评审工作安排:
1初审:由巩义市医保局组织门诊重症慢性病专家库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初审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初审时间为年11月4日至年11月15日。
2
体检:申报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需参加体检的部分申请人接到体检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按照体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个人无需带回。因行动不便不能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需及时告知慢性病管理科,由慢性病管理科组织专家同步进行家访。体检时间为年11月18日至年11月25日。
3
评审:由巩义市医保局组织门诊重症慢性病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年12月2日至年12月20日。
4
查询结果:各定点医疗机构电话通知评审结果,申请人员可到递交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评审结果。查询时间为年12月25日至年12月31日。
5
享受待遇:评审通过人员及时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到东院区一楼大厅药房办理建档手续,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其中,慢性丙型肝炎享受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其余病种享受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
1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慢性丙型肝炎、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中、重度)、分裂情感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可由申报人员随时报送申报材料。慢性丙型肝炎每人限申请一次,治疗期为12个月。
2
原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再次申报其他病种时,原批准病种需合并新申请病种重新申报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3
参保职工申请表中“拟选定点医疗机构”一栏中填写的医疗机构即为其慢性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
4
-(医保局慢病科)-(医保局办公室)
-(医院医保科)
注:申报评审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医院——医院,心系巩义市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年申报慢病定点工作正在进行中,我院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服务第一,质量至上”的宗旨,致力打造“医院”,特为慢病患者开设绿色通道。申请慢性病的朋友到院后由专人引导,提供一站式服务,竭诚为您完成慢性病申报,并提供后期优质服务工作。希望有需求的朋友尽快来院办理,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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