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带一路”背景下中缅投资贸易迎来又一个春天
自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基于地缘因素、*治因素、人文因素,缅甸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最大的热点地之一。年是中缅建交70周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年初出访缅甸,签署了33项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贸易合作协议。中缅两国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同意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推动中缅经济走廊从概念规划转入实质建设阶段,着力推进皎漂经济特区、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仰光新城三端支撑布局和公路铁路、电力能源等互联互通骨架建设。可以预见,在不久的未来中国企业赴缅投资将掀起新一轮热潮。
为更好的服务于赴缅投资的中国企业,本文结合企业在缅甸投资运营可能涉及的市场准入、公司设立、投资优惠、土地、外汇管理、劳动人事、税务、争议解决等各个方面进行法律实务要点的整理归纳,助力中国企业全面了解缅甸法律环境、稳健地迈出“走出去”的第一步。
二、外商投资相关法律规定
1.缅甸外商投资主管部门
缅甸投资委员会是主管投资的部门。根据《缅甸投资法》的规定,其主要职能为对申报项目的资信情况、项目核算、工业技术等进行审批、核准并颁发项目许可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帮助、监督和指导,同时也受理许可证协定时限的延长、缩短或变更的申请等。缅甸投资委员会由相关经济部门领导组成,国家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下属的投资与公司管理局主管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投资建议分析及报批、对投资项目的监督等日常事务。
2.缅甸对外商投资行业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市场准入)
年10月颁布的《缅甸投资法》及年3月发布的《缅甸投资法实施细则》对在缅投资有关事宜作出了规定。
2.1《缅甸投资法》禁止对以下项目进行投资:
(1)可能带入或导致危险或有毒废弃物进入联邦的投资项目;
(2)除以研发为目的的投资外,可能带入境外处于试验阶段或未取得使用、种植和培育批准的技术、药物和动植物的投资项目;
(3)可能影响国内民族地方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投资项目;
(4)可能危及公众的投资项目;
(5)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
(6)现行法律禁止的产品制造或服务相关项目。
2.2根据《缅甸投资法》有关规定,缅甸投资委将制定并及时修订限制投资的行业。年4月发布的限制投资行业分为4类:只允许国营的行业、禁止外商经营的行业、外商只能与本地企业合资经营的行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才能经营的行业。
2.3只允许国营的行业包括:根据*府指令进行的安全及国防相关产品制造业、武器弹药制造及服务、仅限*府制定邮*运营主体运营的邮*服务及邮票发行、航空交通服务(包括航班信息服务、警告、航空咨询服务、航空管理)、导航、自然林管理、放射性物质(如铀、钍等)可行性研究及生产、电力系统管理、电力项目监管等9项。
2.4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包括:使用缅语或缅甸少数民族语言的新闻出版业、淡水渔业及相关服务、动物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宠物护理、林产品加工制造、依据矿业法开展的中小型矿产勘探开采及可行性研究、中小型矿产加工冶炼、浅层油井钻探、签证及外国人居留证件印制发行、玉石和珠宝勘探开采、导游、小型市场及便利店等12项。
2.5外商只能与本地企业合资经营的行业包括:渔业码头及渔业市场建设、渔业研究、兽医、农业种植及销售和出口、塑料产品制造及国内销售、使用自然原料的化学品制造及国内销售、易燃品制造及国内销售、氧化剂和压缩气体制造及国内销售、腐蚀性化学品制造及国内销售、工业化学气体制造及国内销售、谷物加工产品制造及国内销售、糕点生产及国内销售、食品(牛奶及奶制品除外)加工及销售、麦芽酒生产及国内销售、酒精及非酒精饮料生产加工及国内销售、饮用纯净水生产及国内销售、冰块生产及国内销售、肥皂生产及国内销售、化妆品生产及国内批发、住房开发销售及租赁、本地旅游服务、海外医疗交通服务等共22项。
2.6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行业包括:需经内*部批准的使用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成分生产及销售药品行业,需经信息部批准的使用外语出版刊物、广播节目等6个行业,需经农业畜牧与灌溉部批准的海洋捕捞、畜牧养殖等18个行业,需经交通与通讯部批准的机动车检验、铁路建设及运营等55个行业,等等,共有10个部委辖下的个行业。
3.缅甸对外商投资方式的规定
(1)自然人合作:缅甸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自然人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但是,出于项目风险隔离以及规范操作的考虑,通常投资者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落地操作。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外商投资方式:外商在缅甸投资可以根据《缅甸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或公众有限公司)、海外法人(OverseasCorporation,相当于分公司或代表处,《缅甸公司法》不再区分前两者的注册形式)。在不违反限制投资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外商可以自由选择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或者并购等方式进入缅甸。《缅甸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没有限制,现金、设备或技术投资等都可以作为股东出资方式。缅甸并不禁止外国投资者以二手设备出资,但在向缅甸投资委员会申报投资许可以及设备进口清单时应当列明设备有关情况。
三、缅甸设立公司相关法律规定
1.缅甸的商业实体形式
在缅甸,商业实体的主要形式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1)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最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是根据年《缅甸公司法》设立的。缅甸投资与公司管理局(D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