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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20 15:20:00

旧乐从钢铁市场集体退租案终审,热点资讯,


背景:去年6月,搬迁前的乐从钢铁市场(以下简称 旧市场 )被纳入禁限货车通行区,为此众多商户相继要求解约,并拒交部分租金与管理费,160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上诉至佛山中院。据悉,这是佛山历年涉案人数最多、诉讼标的比较大的系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南都讯 邵铭 通讯员凌蔚 翁丰好 南都昨日获悉,佛山中院日前集中宣判旧乐从钢铁市场160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终审维持原判结果,认为 限货 *策符合情势变更情形,商户可自限令实施后退租,但在此之前应当正常交租。 据悉,总占地约220万平方米的旧乐从钢铁市场原是全国最大的钢铁交易中心,去年6月正式实施 限货 *策时,但在年初不少商户已经收到风声,并陆续提出迟缴租金和管理费等要求,协商未果后,顺德区乐从镇腾冲股份合作经济社、乐从镇小布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等数名出租人将经多次催租或收管理费未果的商户们告上法庭,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场地,追讨所欠租金等费用。 此前,顺德法院对该批系列案宣判,涉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未依约按时缴纳相应管理费、租金的商户理应补缴;考虑到租赁合同已经部分履行,根据公平原则,确认出租人可没收违约商户50%的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应予以退还。而依约缴纳租金、管理费的商户,出租方应全额退还保证金。 一审宣判后,有160宗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共涉及5家场地出租人和150余名承租场地的公司和个人,上诉争议标的合计约2895.7万元。法院日前集中宣判,准许部分当事人撤回其中21宗案件的上诉;因为一审计算场地使用时间有误,改判1宗案件;其余138宗案件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 扩大 限货 范围是否构成情势变更 城市 三旧 改造,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错综复杂的经济纠葛,绝对不是将东西从这里搬到那里那么简单。昨日,佛山中院向披露了这一系列租赁案的庭审情况: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三大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限货 属可预见的商业风险VS约定场地目的变更 出租人上诉均主张,早在2008年,佛山市就实施了中心城区禁限货车通行的管制措施,2011年又将 限货 范围稍微扩大,2013年只是在前两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策实施范围,涉案租赁合同均在第一次 限货 措施实施之后签订,即承租商户当时应预见到 限货 有可能在佛山任一区域实施,地处佛山新城区的旧市场被纳入其中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 限货 只是签约时可预见的正常商业风险,不是情势变更情形。 而商户方则表示,早在2013年年初召开的顺德乐从钢铁贸易协会年会上,协会领导就告知他们,在2013年3、4月,钢铁企业必须搬离旧市场,旧市场将会逐步纳入*府三旧改造范围,相关部门亦将在该区域开展交通管制。上述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所租的场地不再符合签约时约定的用作钢铁经营场地的目的,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规定。 限货 不影响经营VS成本上升无法履行合同 出租人上诉认为,租赁合同并没有约定自己必须确保商户经营。另外,不仅旧市场,在佛山禁限货车范围内还有许多企业,如澜石不锈钢市场的企业、货运公司等,均需要使用货车经营。他们在 限货 措施之下仍然能够继续经营,只是需要改变一些经营的方法和时间罢了。因此, 限货 措施并不必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有商户表示,之前为应对当时的限货*策,他们的货车已经放弃了原运行路线,绕行出城。而2013年扩大限货范围,等于将这些路线也堵死了,让运钢货车无路可走,唯一的办法就是夜晚进出货,但这会增加人力与物流成本,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都难以实现。 迟拒交租金理由不当VS通告滞后无法立即搬迁 出租人认为,迟交、拒交租金是一种违约行为,这与*府公布禁限货车通行措施没有关联,承租人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而且许多租赁合同还有两至三年履行期,解除合同对自己造成巨大损失,即使没收所有保证金,亦不足以弥补自己两成经济损失。 不少商户们表示,自己早在 限货 通告发布前就知道其内容。由于正式通告具有滞后性,等通告下达,再找新的租赁场所,腾出场地不切实际。因此,情势变更的起始时间应该从2013年年初开始计算,自己基于发生于年初的情势变更解除租赁合同,根本不存在迟交或者拒交租金的问题。 说法 行*行为导致情况变化不属商业风险 佛山中院审判长、民一庭副庭长徐立伟 2013年6月发布并于次月正式实施的禁限货车通行措施,属于*府部门行使行*职权的行*行为,该限令的颁布、实施需要经过许多重审议和签批,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本无法预见这一措施能否最终推出,也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结果,因此,不属于商业风险引发的重大变化。此外, 限货 客观上影响了商户经营,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对商户一方不公平,而造成该事实的原因又不能归咎于某一方当事人。 同时, 限货 *策实施前,租赁场所均能够正常使用,因此不宜认定在 限货 措施实施之前已经发生了情势变更。只要在解除合同之前,能够按期缴足租金等费用的,商户有权要求全额退还保证金,反之,则应当根据违约情况,缴清欠租及相应滞纳金,并没收相应保证金。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损失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报名新浪乐居6月29日广佛线团购看房团敬请关注 foshanle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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