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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经验黄骅市推行ldquo阳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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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关于黄骅市推行“阳光*治”的探索与实践

今年以来,黄骅市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公开、透明、民主、法治”为原则,以让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全面监督为保障,清权、晒权、关权、管权并举,全力打造“阳光*治”,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打造环渤海地区新的增长极营造了良好的*治生态环境。

背景意义

黄骅市大力推行“阳光*治”,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推行“阳光*治”,是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举措。*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根本之策”。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具体到地方特别是县级*委、*府,如何将中央要求具体化、本地化,需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大胆探索。黄骅市推行“阳光*治”,根本目的就是以中央要求为遵循,把*和*府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使之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完善*务服务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权为民所用”。

推行“阳光*治”,是践行*的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黄骅市委、市*府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各级*委*府和*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既需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更要从制度上着力,真正构建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而推行“阳光*治”,就是把权力运行全面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群众对权力的运行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权力行使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的轨道。可以说,推行“阳光*治”,是新形势下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干群关系带有根本性的重要机制。

推行“阳光*治”,是转变*府职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黄骅市委、市*府感觉到行*管理的粗放问题越来越明显。比如,在规划管理上,存在未批先建、建规不一、私改用途的问题;在土地管理上,存在定价不尽合理、底价几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在人事管理上,存在神秘招聘、“搭顺风车”的问题;在干部调整上,存在跑官要官、“带病”提拔的问题;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串标”、“围标”、“买标”、“卖标”等问题。推行“阳光*治”,就是着眼于解决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推动决策方式更加民主,决策程序更加公开,决策监督更加彻底,实现地域治理的科学化、公开化、制度化。

推行阳光*治,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无论是从全国其他地区来看,还是从黄骅市自身来看,分析过来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大都是由于程序不公开、操作不透明,甚至暗箱操作造成的。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脱离了*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实践证明,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推行“阳光*治”,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而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主要做法

该市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简审批、定制度、建平台、强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

一、简审批,“清”权力。围绕实现“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目标,编制权力清单,实施流程再造,营造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的服务环境。一是消减审批事项。对全市各职能部门行*许可事项、非行*许可审批事项和行*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承接国家、省、沧州市下放审批事项54项,取消审批事项44项,将*府审批事项由项消减合并至项。二是压缩审批时限。成立了专门的审批服务办公室,实行“一门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跟踪”,今年以来,压缩审批环节个,压减办理时限40%以上,合计天,承诺多日办结的事项变为即日办结的38项。过去一所乡村小学的建设,审批至少需要半月,现在3日内即可办结。三是下放审批权力。将全市27个职能部门的项审批权力和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到*务服务中心,实现“一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由过去“办一件事、进百家门”转变为现在的“办百件事、进一个门”。对于不能授权的事项,实行网上审批,中心电子监察室对审批时限倒计时,超时亮红灯督办。

二、定制度,“关”权力。该市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干部、人事、规划、土地、项目、资金、计生、社保、审计、信访”十个方面,定制度、造笼子、关权力,特别是关市委、市*府主要领导的权力。在干部管理和任用上,实行“三议一会”制(干部调整“市委五人小组”经过初议、调研,提议、酝酿,审议、定案,然后上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阳光说明制(原因、重点、内容、三议、程序、审核全部公开说清)、实名推荐制、干部审核制(档案、计生、户口、婚姻、涉法、涉纪、审计),确保了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在机构设置和人员录用上,凡涉及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事计划下达及人员调动交流事宜,均通过市编委会议研究确定;人员录聘均实行公开招录(聘)制,经市编委会、市*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每半年开展一次清人核编,确保人员、档案、编制、工资“四统一”。在规划制定和执行上,实行规划委员会制(凡涉及规划的制定、批准和变更,必须通过城乡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每年两次大检查制(对全市规划进行“法律监察审计”,审计结果全市通报)、验收制(项目验收必须经城乡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公开制。在土地管理和招拍挂上,规划管理、指标分配、征收使用、补偿定价、招拍挂、变性均要通过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集体研究决定。在项目投资和管理上,*府投资项目均实行法人制、施工招投标管理制、质保金制、评审制、审计制、决算制、验收制,重大项目须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在资金预算和使用上,实行刚性预算制、会签制;重大资金使用经市*府常务会议定后,须报市委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在生育指标审批和监督上,实行普查、再生育、抱养公开制,出生医学证明、户口变化、婚姻状况纪要制。科级以上干部生二胎要经市委常委会最后审核,批准后上报;公务员生二胎要经市*府常务会最后审核,批准后上报。在社保管理和监督上,实行低保、医保、养老补贴、失地农民补贴、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公开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在审计过程和结果监督上,实行审前公示、审后公开,审计报告签字背书、全市发放。在信访管理和公开上,实行定期接访制、信访日记制、定期通报制、通报批评制、诫勉谈话制。

三、建平台,“晒”权力。创建五大平台,将权力晒在全市人民的“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一是开展“阳光*务日”活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市委常委、市*府市长以及乡镇*委书记、乡镇长、职能科局“一把手”在行*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为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每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包乡常委与乡镇班子成员、所站长在乡镇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为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两办”督查室全程跟踪、组织部记入档案、纪检委跟踪问效,实现“固定时间、集中办公、当面说清、现场解决”。截止目前,共举行活动49次,共议定事项项,已解决问题个。二是建立“黄骅阳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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