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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8岁女儿偷手机,幕后黑手居然是亲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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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9岁的杨某,家住东区枣子坪,育有一个8岁的女儿。几年前丈夫去世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从女儿上幼儿园开始,杨某就教唆她去偷东西。年5月23日,杨某指使女儿和11岁的侄儿在市中心广场某电信营业厅盗窃了5部手机。

等等,这是亲妈吗?居然教唆女儿去偷东西?不知道这是犯法吗!

瞧这↓↓↓

指使俩小孩偷手机她打掩护

去年5月23日15时许,杨某的姐姐提出要到市中心广场某电信营业厅修手机,杨某和母亲、女儿许某以及姐姐的儿子张某等随往。

在姐姐和母亲进店修手机的过程中,杨某带着女儿许某、侄儿张某在手机柜台附近闲逛。杨某指着柜台里的手机示意张某和许某去偷。杨某故意找营业员谈话,转移其注意力,掩护许某、张某实施盗窃。许某将柜子拉开,取出三部手机偷出藏在内裤里,张某也偷得两部手机。

随后,杨某带着两个孩子走出了大厅,两个孩子将手机交给了她。当天回家后,杨某将侄儿张某偷得的两部手机送给了张某,张某将手机交给了母亲。

两天后,市中心广场某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发现,柜台里的三星、酷派等五部手机不翼而飞,价值元,赶忙报警。

民警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杨某。5月28日,杨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5月29日,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东区法院开庭审理拒不认罪

1月22日,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杨某辩称自己没有盗窃,也未指使或教唆女儿许某去盗窃,都是女儿许某和侄儿张某的个人行为,而她是事后才知情。

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机关先后当庭出示了14组证据。其中,第14组证据是视听资料,监控录像记录了许某、张某实施盗窃手机的整个过程,可清楚看到被告人杨某多次主动遮挡、掩护孩子实施盗窃的行为。

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获刑罚款

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教唆未成年人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与证人许某、张某的证言一致,且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均系公安机关依法定程序获取,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原则,应已依法采信,故其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审理终结后,东区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后来君去问了度娘,原来,这样的奇葩父母还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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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个月,13岁的吉某在攀枝花市炳草岗商业街、大梯道、金瓯广场等路段多次实施偷盗,1月30日晚,在金瓯广场附近被民警抓获。

原来,吉某自两岁起,他的“瘾君子”父亲就开始让他吸食毒品,母亲不堪忍受丈夫的行为,离家出走。后来,父亲去世,染上毒瘾的他开始偷鸡摸狗……

晚报报道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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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桥镇人阿雄(化名),是4个孩子的父亲,他数次教唆7岁儿子大宝(化名),在菜市场里盗窃。年1月5日晚,阿雄带着1岁多的小儿子和7岁的大宝在海口凤翔路丁村菜市场里转悠时,阿雄再次唆使大宝偷手机。事后,失主一家找到阿雄,没想到阿雄为了逃跑,竟然扔下年仅1岁的小儿子。

攀枝花晚报记者谢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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